【商報專訊】實習記者梁文豪報道:政府正進行競爭法公眾諮詢,法例將會對本港營商環境產生重要影響。昨日在一個公開論壇上,有學會代表認為,政府才是最大壟斷者,政府應把自己納入法例內。政府回應指,會以公眾利益為出發點,若存在壟斷可用行政手段更正。
團體質疑競爭事務會獨立性
獅子山學會行政總監王弼表示,不支持競爭法立法;他認為,本港多年來都沒有競爭法,經濟成績卻比很多有相關法例的地方領先,香港無必要跟隨外國訂立法例。他又指政府才是最大的壟斷者,如鐵路優先政策令很多小巴、巴士等無法經營,政府應將自己納入法例。
他又質疑,立法后的競爭事務委員會的成員由特首直接委任,擔心成員的獨立性,成員會成為特首的「錦衣衛」,任意打壓商界。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秘書長黎蕙明就回應指,委員會的審裁員會由終審法院法官同意下委任;對於公營機構在法例內受豁免的問題,她指將來立法后委員會會考慮公營機構豁免的理由;就算將來有政府部門被指壟斷亦可用行政手段處理。
香港中小型企業商會名譽會長陳國威就指,廉政公署亦是由特首委任,但亦是香港引以為傲的機構,證明由誰委任并不影響委員會的獨立性。他又質疑,大企業反對立法是害怕立法后無法合謀定價。
黎蕙明又指,違反競爭法的企業,可被罰犯法期間的一成營業額作為懲罰,受影響的其他企業亦可因此向該企業索賠,罰則已有足夠阻嚇,亦毋須刑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