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駁與女兒关系欠佳指摘
梅妈爆含辛茹苦栽培歌后
【商報專訊】已故歌后梅艷芳的爭產案,梅媽覃美金在母親節前夕作供,用以前從未透露的「往事資料」,反駁多名證人指自己和女兒的關系欠佳。她稱獨力栽培女兒成材,「我要成條街,個女都會買畀我」,又否認自己揮霍成性。她更透露一代歌后竟感叹自己「入錯行」,反而是自己勸說女兒退休。
與夫失散獨力養育4子女
84歲的梅媽覃美金首先道出獨力照顧4名子女的艱辛經歷。她憶述於50年代來港,和丈夫失散,在港獨力照顧4名子女。一家五口在花園街一單位租住床位,她日間到開設的中醫診所,晚上到夜總會售化妝品,至凌晨才回家。
辦歌團讓阿梅發揮歌唱潜能
她指梅艷芳4、5歲時已喜歡唱歌,一次家庭聚會中主動向親戚唱「賣花女」,獲赞賞是天才,梅媽遂開辦學校讓女兒發揮潜能,由夏萍丈夫指導,又到荔園賣藝。梅媽繼而開辦歌舞團到各處表演,曾請得胡楓、鄭少秋作嘉賓,以及在灣仔開設歌廳。她強調女兒雖有收入,但不足彌補購買歌衫的支出。
女兒叹入錯行力勸退休
當外界以為梅艷芳熱愛在娛樂圈的工作,梅媽卻披露女兒本無意參加新秀,是姐姐梅愛芳游說,為她填寫表格才參加。梅艷芳曾感叹「入錯行」,反是梅媽力勸退休,女兒堅持「做到死都要温錢」,臨終的演唱會也因已安排不能取消。侄女有意加入娛樂圈,阿梅也大力反對。梅媽指入娛樂圈是令女兒受害,她寧可「食開懷粥好過」。
女兒入行燕窩湯水照顧
她繼而反駁與女兒關系差的指摘,指女兒稱呼自己「阿媽」,偶爾才叫「梅太」;女兒入行后,梅媽早上送上燕窩,晚上留下湯水,在臨終前的演唱會前,她本為女兒買下10多萬元的人蔘,反而被梅的契媽、嘉禾創辦人之一何冠昌的遺霜何傅瑞娜,阻止她將人蔘送到后台。她承認女兒公開病情后才得悉,但指是梅艷芳怕自己擔心才不願透露,并表明會照顧她日后的生活。
阿梅最后見家長男友趙文卓
梅媽又透露梅艷芳去世前,曾打開寓所內的夾萬,取出古董表、首飾等,表示要把6粒鑽石和1個玉墜送給母親作來年的生日禮物,又表示還會結婚,一定可戰勝癌魔,計劃以鑽石制作結婚戒指。談及女兒的感情生活,梅媽慨叹愛女多宗戀情無疾而終:「既然已見家長,又會散!」她解釋梅艷芳曾帶3、4個男朋友「見家長」,他們會到酒店用膳,她最后所見於2000年是趙文卓。
梅媽方面又指女兒在1997前母親節時,曾獻唱「月光」一曲,說到此時聲音沙啞,代表梅媽的資深大律師陳志鴻一度「眼紅紅」,法官張舉能因此休庭10分鐘。
否認揮霍指女兒侍母孝順
對於被指揮霍無度,她語氣堅定說:「我唔賭錢、唔去旅行、件衫著蒙幾十年,揮霍乜澫」,又否認女兒公開病况后索取200萬,指若女兒去世,財產也不會落入他人之手,并豪言:「我要成條街,個女都會買畀我」。妙境方面卻指梅媽從保險金,及買賣女兒的單位已獲得逾千萬元,同時法庭批出的生活費由6.8萬多元,增至12萬,至去年底打官司已花掉300萬。
為梅啟明狗場欠債開脫
除了替自己辯護外,梅媽又為長子梅啟明「開脫」,透露他在9歲便輟學當點心學徒,又曾在夜總會門外為客人開車門,直至梅媽開辦歌舞團,梅啟明便放弃當點心學徒,在歌舞團做幕后工作。
對於有指梅艷芳為兄長的狗場還債200萬元,梅媽反稱是女兒喜歡狗隻,才提供50萬元給兄長開狗場。梅又為兄長做擔保人,怎料女兒受他人唆擺,不任擔保人,梅啟明才「發脾氣」拒絕經營,梅媽遂以自己的積蓄來收拾殘局。
案件所有證人作供完畢,至下周三結案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