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決策層反應迅速
金融高管收入或設封頂線
話音未落,監管部門已有所行動。日前,中國證監會連發兩個備忘錄,要求從嚴審批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意在規範上市公司高管們的股權激勵行為。
5月5日上午,有關決策部門更專門召開了國有重點金融機構高管薪酬有關問題的會議,就目前輿論關注的金融機構高管人員的薪酬問題進行分析和討論。據透露,財政部、銀監會等部委負責人參加了是次會議。面對目前金融機構高管激勵有餘而約束不足的現狀,建立明確的約束機制日顯迫切。
或參考央企考核方式
據有關知情人士透露,國家有可能參照國資委對央企負責人的考核方式,對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的高管進行考核。對於下一步如何規範金融機構高管薪酬,有傳言稱將對高管的薪酬設置一個「封頂線」,包括工資、股權激勵在內的所有收入都不能超過這個「天花板」。
亦有學者指出,對央企的考核與對金融機構的考核不同,國資委是央企的「老闆」,行使國有出資人的權力,但國有重點金融機構沒有作為「老闆」的「金融國資委」。如果讓銀監會來負責考核,顯然依據不足;如果讓財政部或者匯金公司考核,在官本位觀念濃重、尚未徹底市場化的金融行業,很有可能使業績考核流於形式。記者另悉,銀監會日前對相關金融機構高管薪酬進行了專題調研,調研報告已經完成并上報銀監會領導。銀監會領導指示有關部門要繼續調研,從制度上根治高管的薪酬問題。
銀監會有關人士告訴記者,金融機構高管薪酬不單純是工資升降的問題,而是涉及到建立有效的激勵與約束機制的問題。高管薪酬機制牽一发而動全身,薪酬問題處理得好,則可能鞏固國有金融機構改革成果,推動金融機構朝市場化方向再邁重要步伐。否則,很可能動搖金融機構改革基礎,使剛剛走出困境的金融機構再添新的風險。
對於國有保險企業高管的薪酬問題,保監會早就注意到相關問題并著手進行規範。在2007年的全國保險工作會議上,保監會主席吳定富曾批評保險公司高管薪酬過高的畸形現象,隨后宣布對國有保險公司高管薪酬進行清查。在2008年保監會工作會議上,同樣的問題再次被提及,并且將保險公司的股權激勵問題一起進行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