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追巨款光靠嘴
10億元去年7月仍在星國
【商報訊】台灣金援醜聞案愈鬧愈大,據新加坡《聯合早報》昨日報道,新加坡高等法院的文件資料顯示,截至去年7月31日為止,這筆高達10億元的金援巨款仍存在金紀玖和吳思材所聯名開設的華僑銀行帳戶內;但台灣「外交部」前年底決定終止與巴布亞新幾內亞談判「建交」后,竟是以口頭而非書面的方式,向金、吳兩人追回巨款。
《聯合早報》昨天披露的台灣駐新加坡代表郭時南向新加坡法庭提交的訴狀顯示,台灣「外交部」是在2006年8月決定委託金、吳兩人,充當台灣與巴新加強關系談判的中間人,并將10億元匯入金、吳在新加坡華僑銀行聯名帳戶;但在同年的12月決定終止與巴新談判,并要金、吳兩人取回這筆巨款。「外交部」原與金紀玖約好在新加坡會面提領巨款,但見面當天,金紀玖卻稱要趕赴上海探視女兒,自此失去音訊。資料顯示,台灣當時決定終止與巴國談判后,是以口頭而非書面方式,向金、吳兩人追討巨款,這是因為當時未料到向金、吳追討巨款會碰到困難,且事件敏感,當局希望能低調處理。
星批准台遞訴狀給金吳
新加坡高等法院已於5日批准,讓台灣當局把訴狀遞交給金紀玖和吳思材,以便法院后續召開準備庭及審查庭。金、吳二人在收到訴狀的21天內,必須通知新加坡高等法院,他們已經接到訴狀,并會對訴方的追討款項作出回應;否則訴方可在期限內,要求法院裁定訴方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