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惠者不只法律界
去年,行政長官曾蔭權在《施政報告》中強調,完備的司法制度和解決糾紛的法律制度,是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所必須具備的條件。一直以來,無論是特區政府,還是本地的司法界,均共同努力,增加香港成為訴訟中心的吸引力。舉例來說,我們便不斷就民事司法制度進行檢討,早前立法會還通過了法案,令本港的民事訴訟程序可以更快捷、更符合成本效益,這些舉措均為本港成為解決商業糾紛中心創造了條件。
今次條例草案的通過,將加強特區政府與內地之間司法界別的聯繫。條例草案以循序漸進的原則,在實施初期,只會在選定的法院,實施有關的安排,待兩地掌握運作模式后,再擴展相互執行判決的計劃,以及進行更多的司法合作和交流。因為兩地法院向來沒有相互執行判決的安排,市民又普遍對內地的司法制度欠缺認識,所以我希望政府待條例通過后,更加強大眾尤其是商界對條例草案的認識。只要在充分的了解和認識下,條例草案的效用才能得到充分的發揮,并促進香港成為解決商業糾紛及為國際商界提供法律服務的中心。
隨着兩地的商貿交流日益頻繁,我相信,當條例通過后,受惠的不只是本地的司法界,更會為本地其他專業界別帶來發展機遇。為此,民建聯希望條例草案早日獲得通過。
立法會議員民建聯司法事務發言人李國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