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路如虎口」,這個道理有誰不知呢?可是昨日發生在西貢的嚴重車禍,不幸地又為我們上了血與生命的慘痛一課。道路交通人命關天,安全意識應該由司機做起。即使現在還不能確定事故原因是司機超速,還是機件失靈,抑或是其他外在因素,但可以肯定的一點是,在此次車禍中,司機必須負起不可推卸的責任。
細數近年來發生的重大交通事故,司機的玩忽職守往往是事故的主因。遠的有2003年在屯門公路發生巴士被貨櫃車猛烈推撞而跌落山坡,2004年在台灣九份發生滿載本港游客的旅游巴高速翻落山坡事件;近的有2006年本港旅行團在埃及遇到嚴重翻車意外,今年4月份一輛粵港直通車在廣深高速公路發生撞車事故,等等。應該說,這些類似的嚴重車禍舉不勝舉,但都有幾個共同的特點:肇事車輛都是集體運輸工具,事發突然而死傷慘重,歸根結底,其肇事者非司機莫屬。
眾所周知,香港地「車多路窄」,尤其是一些斜坡、彎位更加險象環生,因此某些經常有意外發生的路段,其道路設計是否合乎安全標準,是否有足夠的路標指示,是否有改進的空間,成了市民在關注道路交通安全意識之餘,另一項重要的課題。以這次發生嚴重車禍的西貢路段為例,其實就是典型的險路,所以一直以來,社會上要求改進道路設計的呼聲此起彼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