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簽訂有文章
當初在選定汪辜會談的場所時,并非只有新加坡一地,泰國、馬來西亞、東京、夏威夷等地都曾列入考慮。但鑒於新加坡距離不太遠、方便,加上當時的新加坡總統李光耀十分積極,希望成為兩岸的協調人,并承諾給予兩岸兩會平等對待,最后選定新加坡。
當時的海基會秘書長邱進益回憶當時兩會的接觸時表示,1992年8月21日,在李登輝的指示下,他以國民黨黨員身份參加美國共和黨大會,再從三藩市轉往新加坡,與李光耀協商汪辜會談的具體安排。雙方會晤約一個小時后,邱進益打電話回報,李登輝同意后,敲定新加坡。
1993年4月27日,汪道涵與辜振甫正式在新加坡碰面,這歷史的一刻,邱進益回憶,雙方握手「一次不夠,兩次;兩次不夠,三次;三次不夠,四次。雙方足足握了四次手」,讓媒體得以捕捉這歷史的一刻。回憶當年4項協議的簽署過程,邱進益說,為表公平,4項聲明2份繁體、2份簡體,簽字時也是汪、辜各站右邊高位兩次,就是希望能避免外界不必要的聯想。
汪辜會談是1949年以來,兩岸高層人士以民間名義公開進行的最高層次的會談,奠定了接下來15年兩岸互動的基本法律架構,兩岸從此展開由兩會為代表進行半官方接觸的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