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專訊】已故藝人梅艷芳遺產訴訟案,昨日在高院續審。梅艷芳的契媽何冠昌太太指阿梅生前一直渴望成為他們的女兒,故丈夫在阿梅要求下曾替她改名為何加男。何太亦透露阿梅曾稱與梅媽「唔系好親」,與大哥梅啟明的關系亦不佳;阿梅更曾向何太哭訴指她公開病情后,梅母竟要求阿梅給她一筆錢「傍身」,卻沒有關心其病情,使她非常失落。何太又透露2003年11月尾阿梅往日本拍廣告時,更因大量「屙血」而急需回港就醫,廣告最終阿梅亦只拍了一個鏡頭。
契媽何冠昌遺孀作供
嘉禾娛樂創辦人之一何冠昌的遺孀、阿梅契媽何傅瑞娜,昨午以辯方證人身份出庭作供。何太透露,自1980年起,阿梅已與他們夫婦認識,其后亦正式上契。何太指阿梅很渴望成為他們的女兒,故在阿梅要求下,何冠昌便替阿梅起另一個名字「何加男」(Kar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