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出12幅土地建公屋
澳門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在隨后的記者會上進一步表示,特區政府在公共房屋方面推出兩項計劃,其一為在路環石排灣地段劃出12幅土地,作為興建公屋的土地儲備,有關土地面積共42300平方米,估計可建成樓面面積為306000平方米,區內亦預留公共設施及綠化帶用地。他表示,這措施是在2010年前興建19000間公共房屋的計劃內。
輪候者可獲住屋津貼
另一項計劃是向正輪候社會房屋的家庭發放住屋津貼,紓緩其租金壓力,發放期暫定為一年,日后再行檢討,但申請者不能擁有物業及必須符合社屋競投的每月家庭總收入限額;津貼金額按家庭人數分級,1至2人家庭每月發放津貼750澳門元,3人或以上家庭津貼為1100澳門元。因應是項計劃,特區政府預算一年支出8500萬澳門元。
保障本地工人優先就業
他并透露,為保障澳門建築工人的就業機會,特區政府將以試行方式,要求各公共部門,包括自治機構,對一般性且預算少於1000萬澳門元的公共工程(包括政府部門的裝修工程),不論以公開或諮詢形式招標,均在競投條件中規定承建商除涉及特殊工種外,在工程中必須全部户用本地工人。至於特殊工種,承建商必須說明理據,經勞工事務部門分析,并透過中介機構協助進行配對后,確認本地無法提供相關人員的前提下,方可允許承建商户用外地技術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