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7日,香港政府動用了外匯基金二十四億四千萬港元,買入一千五百七十一萬股港交所的股票,令政府持有5.88%,成為港交所最大單一股東。
有人認為,政府的行動是破壞自由經濟的秩序、擾亂市場買賣的平衡;亦有人認為,政府的行動可以減少外來資金的敵意收購、增加港交所董事選舉的影響力。其后,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在公開場合宣布購入港交所時,指出此舉并非純粹投資,而是有明確目標,希望推動港交所發展,令投資者揣測入市是為未來的港、滬、深交易所合併事宜鋪路。
姑勿論投資者的憧憬是否正確,以及政府如何推動港交所發展,長遠來看,港、滬、深交易所的合併對中國金融體系走向國際、港交所維持競爭力都是有利的。
合併對內地和香港雙方有利是不爭的事實,但目前卻不具備條件。中國證監會指出,不同的市場在市場效率、市場成本以及市場監督等方面會有差异,內地與香港證券市場的合作是漸進式的,目前合併還是看不到。除了中國證監會提及的差异,還有一些基本的問題阻礙合併。
制式的差异阻礙了港、滬、深合併的事宜,香港交易所實行公司制,而滬、深交易所則行會員制,在不同的制式下難以用紐交所的一套──以換股及現金交易來進行併購。
一、A、H股的差價問題
A股的股價較H股的股價普遍為高,合併后,企業的股票價格理應沒有了A、H股之分,股價亦應走平。但現今兩地股價有很大的分野,要令A、H股價大幅拉近才有合併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