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社區支援服務
正如我剛才提過的,安居只是長者房屋政策的其中一個部分,要令長者能愉快地在社區生活,還須讓他們得到充足的照顧及護理服務。現時,缺乏照顧及支援服務成為長者在社區養老的主要障礙。社區雖設有長者日間護理中心,全面照顧長者的身心需要,包括個人護理、復康訓練、社交及康樂活動以至提供膳食等服務,可是,卻存在僧多粥少的情况。這不但降低了很多獨居長者在社區安老的生活質素,更加重了長者家人的照顧壓力。既然特首於去年施政報告中特別提及,港人必須強化與家庭成員互相扶持的關系,做到老有所依,政府在政策上亦應作出相應的配合,例如增加日間護理中心的名額,為照顧長者的家庭提供更多的支援等。
隨着人口老化,社會上對長期護理服務需求殷切,特別是一眾失去自我照顧能力及家人無法照顧的長者。可是,要入住政府資助的護養院,輪候時間動輒幾年以上,據知,達到護養程度的長者,一般壽命不超過三年,於是就造成接近四分之一的長者,未輪候到宿位便去世的諷刺現象。而私營宿院則存在收費昂貴,質素參差的問題,令長者未能得到應有照顧。
既然人口老化已被確認為本地社會發展的一大隱憂,上一代長者的退休及護理需求已迫在眉睫,當局應坐言起行,從政策入手,加強在社區內對長者的照顧,令他們得以安享晚年。
立法會議員 李國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