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媒體引述消息人士指,原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已決定上訴。
《新京報》報導,陳良宇因為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上週五被判有期徒刑18年,並沒收個人財產30萬元。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從接到判決次日起,10日內如不提出上訴,判決即生效。下週一是陳良宇上訴期限。
消息人士指,陳良宇在諮詢有關人員、深思熟慮後,正式決定上訴。目前上訴收已經由其律師草擬完成,將在下週一提交天津二中院。上訴的具體理據仍然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