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出外到內地3天,從深圳來回坐飛機,還真是擔心:別一不小心又碰上個返航事件。事實是沒那麼倒霉,雖然有稍許延誤,總算還是差不多按時走按時回了。
大小權益都要尊重
也有一點不快,知道民航總局下了禁令,不讓隨身攜帶打火機和火柴,但西蒙周吸烟,打火機就不能不帶,當然并不準備「攜機闖關」,安檢前扔掉就是。實際情况卻是有了意外,深圳機場做足防範,專門安排人在安檢門前收繳火機和火柴。在下老實上繳,但望著小山一樣的打火機,忍不住問:「這些打火機你們怎麼處理?」負責收繳火機的機場人員,是位漂亮女性,她回應了一句反問:「1塊錢的東西,難道你還要回去?」
好像是沒必要。
在下到了目的地機場,犯了烟癮,就去買火機,一問價卻是3元,也只好認了。兩天后返回,候機時吸完烟自己扔了打火機,到了深圳,又掏3元錢買了個打火機。一來一去,花掉6元錢賠去2個打火機,吸烟果然害己害人。
西蒙周不認為有關方面真的會將收繳的打火機拿去翻倍地賣,蠅頭小利,人家不屑。但是,收繳他人物件,內地機場可曾想過要歸還?乘客權益四字,內地機場又可曾想到過大小都要尊重?記得當年9.11過后不久,西蒙周從香港去北京,帶了一個有很小尖角(可剔除指甲縫中穢物)的指甲剪,沒料想安檢通過不了。機場安檢人員很仔細地登記并包裝,并給張紙條,明確說返回時可取走。那指甲剪大約也就值5元錢,回到香港自然也就沒費時去取。
就在買來火機點燃香烟那一刻,西蒙周明白了香港機場為何屢屢全球最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