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人口老化的香港社會,為了控制未來的醫療開支與促進市民健康,設置適當的財政誘因促使市民采取健康的生活模式,實在非常迫切!「后付」或向用者收取費用的好處正提供了這種誘因,并減少資源浪費。我們越珍惜健康,醫療支出的浪費就越是罪過。是以筆者支持適切的「用者繳費」。
事實上,台灣實行全民醫保,也還須在1999年引入收入(CO-PAYMENT),并於2005年再度提高收費,其向病人徵收的費用約占成本的十分之一。但台灣向門診病人收費只是象徵式的二十多元,結果是台灣在全球每人看病次數排行榜上列於差不多最高的位置,可見「道德風險」的確發揮作用。
諮詢文件指出,提高收費會對市民造成負擔,低下階層更可能支付不起,因此要為他們提供減免,最后使政府得不到需要的收入。但是,我們在適度提價之餘,可引入其他措施,如為基本醫療開支每年封頂,市民基本醫療支出超逾「自付額」,該年度餘數悉由政府承擔。筆者1997年的著作早已提出「超支保障」的辦法,原來台灣亦已采用。據筆者所知,瑞典、瑞士也已采用了某種形式的超支保障。事實證明,以今天的科技,配合政府現時提出的電子病歷和個人戶口紀錄,落實超支保障在技術上一點也不困難。
超支保障其實也蘊含着風險分擔,因為重病和長期病患者最后仍會獲得大量補貼,但筆者不推薦另收保費,認為始終還是透過稅收,讓較有經濟能力的人士承擔多一點費用合情合理。
筆者認為即使是領取綜援的人士都應在某種程度上為自己的醫療和健康負責,但是他們的自費額和收費都可獲五折優惠。如果社會人士認為有需要,我們還可額外向綜援人士多給每年定額補貼。如果他們能保持健康,可用省下來的錢幫補家計。
面對人口老化,我們須向市民灌輸防病意識,除了教育外,財政上的誘因也很重要。筆者認為「自費額」可於50歲后逐步提高至最高的一萬五千元,目的是提醒市民防病要趁年輕,否則年老多病,負擔也會重。當然,自費額增加亦可為醫療系統提供額外收入,讓真正有需要的人士獲得更適切的服務。
嶺南大學經濟學系教授何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