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專訊】歌手薛凱琪在商場被人投擲五花茶膠樽,涉案男子昨日在法庭上承認是薛的「粉絲」,欲引起她的注意才丟樽上台魯莽犯事;但控方堅持男子存心犯事,結果庭上播放錄影帶證明。裁判官裁定男子存心惡意并押后判刑,但強調判刑時不會考慮事主是公眾人物而受影響。薛凱琪昨天亦有到庭,她原定需出庭作證但因該男子認罪故在助手陪同下離開。
被告連×文(26歲),昨天承認各一項普通襲擊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他聽審時不斷傻笑,在庭外等候時更戴上「溥儀」式的太陽眼鏡。
辯稱是擁躉欲吸引注意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行為不成熟,并非有預謀犯事和傷人,更稱被告是薛的歌迷,欲吸引她注意才將飲緊的五花茶丟向薛凱琪。控方隨即指出根據電視台錄影帶,被告的行為是有意圖非魯莽行為,對判刑有影響。辯方質疑控方因有關證人是公眾人物才多做工夫,控方隨即否認,最終裁判官批准播放錄影帶。
錄影帶顯示被告鶴立鸡群在人群中,他當時戴着黑色鴨舌帽身穿黑色風褸,當薛走向人群時,被告突用力向薛投擲膠樽,現場隨即傳出「呀」一聲,薛受驚下掩頭和手并俯身向前狀甚疼痛,保安員立即上前了解并撿走膠樽。
裁判官羅德泉根據被告的角度、力度和方向裁定被告心存惡意故意傷害事主。辯方律師再度求情指,被告只有中四教育生於小康之家,事發時任職保安員,父母對今次事件感到震驚,加上被告無案底沒有暴力傾向,希望先取報告才判刑。
官裁定惡意押后判刑
薛凱琪在庭外接受訪問時,拒絕評論事件怕影響判刑。她稱,在庭外等候時不緊張又因不須作證只待在房內,她又答謝當日出席活動的記者和唱片騎師提供資料給警方,協助警方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