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專訊】2名機場包裝工人酒醉離佐敦卡拉OK時與途經的私家車乘客發生齟齬,被乘客下車以拳腳毆打,有途經的小六生目睹2人倒地后仍被不斷踢打約3分鐘,事件造成1死1傷。任職運輸工的乘客昨日於高院承認誤殺及傷人罪,被判監12年。
死傷者倒地狂踢踩3分鐘
被告簡×威(26歲),本被控謀殺及傷人罪,昨日獲控方同意改承認誤殺及傷人罪。
被告求情指因兩事主刮花其借來的車輛才起爭執,一時怒火才錯手肇禍,現時已感后悔,但法官指兩人的挑釁根本不足以令被告如此嬲怒,而且兩人已踡伏地上無抵御能力,被告仍野蠻殘暴地不住腳踢,其行為實界乎謀殺及誤殺之間。
案情指,06年11月10日,死者官嘉樂與傷者盧畛恩(24歲)凌晨3時半下班后,同往佐敦的卡拉OK喝酒消遣,至早上7時半兩人帶醉到街上欲截的士回家。行經白加士街時被告所乘的私家車駛近,雙方互相以粗口對罵,被告復下車揮拳打向2人,2人倒地后再以腳踢向兩人頭部,至兩人失去知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