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專訊】香港大學二年級男學生,涉嫌在校內電腦室偷去USB手指后,取得內里儲存的檔案作不誠實的用途,男學生昨於東區法院,否認2項盜竊及不誠實使用電腦罪名,案件押后至9月1日審訊。
涉偷儲存交歡片USB手指
據報指,案件涉及1名同校4年級男宿生,拍下與學妹的交歡片段后儲存在USB手指,其后不慎遺失,卻疑被人偷去,并將片段上載內聯網。
短片淫審處評為二級
被告黎×裕(21歲),為港大利馬竇堂宿舍生,他昨有4名男友人陪同到庭應訊,并在聆訊完結后頻頻聯絡其他友人「增援」,以圖避開傳媒追訪,期間被告與友人仍談笑風生,其后與被告同樣穿上西裝的友人先后急步離開法庭,場面一度混亂。
控罪指,被告於本年2月14日情人節,在港大邵逸夫樓電腦室內偷取一個暫存記憶體,并於同日不誠實使用電腦,以使本人或他人獲益。辯方於庭上表示,由於或另聘大律師替被告抗辯,申請將案件押后一段較長的時間,獲裁判官接納。被告獲准以1000元保釋候審。
據報載,警方將該短片送交淫褻物品審裁處評級,暫評為第二類不雅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