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花足球隊原董事長郁知非,職務侵佔案,安徽省高級法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一審有期徒刑4年, 罰款30萬元的判決。
郁知非九七年擔任申花球會法定代表人期間,佔用百多萬元公款,為個人購入住房,法院認為,他利用職務之便,非法佔用資金,構成職務侵佔罪,郁知非曾任上海國際賽車場經營發展總經理,去年二月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