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的來說,改革方向基本恰當,問題是如何具體落實,特別是如何在機構間再分工及協調。這里有許多原則、理論、技術及政治問題需要解決,其中尤為難於處理的是各利益集團的抗拒,如:
一、被兼併部門不服而反對。
二、各州怕被削監管權而反對,特別是保險公司現分由各州監管,與新設的聯邦機構間必生矛盾。對地方中小銀行的監管,亦將有同樣問題。
三、投資銀行等怕會因加強監管而影響運作及盈利,特別是怕要求它們符合類似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規例。
四、國會在審閱方案時將引入政治考慮:民主黨會傾向加強監管,共和黨則偏重維持市場自由。
監管架構只是冰山一角
然而最根本的問題是:監管架構改革只是監管體系改革的一部分,雖可由此提高監管效率及其有效性,但其他方面的改革也必須同時進行。否則,將難以汲取當前危機的教訓,令改革只有軀殼而沒有靈魂,導致監管力度依然不足。
首先要改革的,是自上世紀80年代開始的放任自流的市場自由化取向。這已廣受批評,如英國評論員馬丁·沃夫便指,貝爾斯登事件顯示市場自由主義已到了極限,而要轉回強化監管;因此,西方也難再向中國及印度等新興經濟,宣揚自由開放的優越性。又有人認為,要拋弃格林斯潘原則:即以監管者無法清楚了解市場為由,而不去擠壓泡沫的做法。
加強監管的呼聲在美國及歐洲都日高,但對於如何監管,還有很多實際問題需要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