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廿四歲文員,涉嫌上載近百張藝人淫照,被控三項發布淫褻物品的罪名,案件在觀塘法院開審。控方指,由於被告就相片是否屬於淫褻有爭議,要求法庭將相片送交淫褻物品審裁處評級。
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六月二日再審,被告獲准繼續以一萬元保釋外出。控方指,被告郭鎮瑋,涉嫌在二月,先後上載九十三張藝人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