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深圳市實施居住證制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推居辦)要在4月底前做好全市相關工作的總體規劃和工作目標,出臺全市實施居住證工作方案。
4月底之前,深圳市公安局將建立和完善市人口綜合資訊管理平臺和居住證資訊管理系統,實現與勞動、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綜合管理等部門的資訊系統直連和數據交換。同時,居住證申請與受理的組織、協調、培訓等準備工作都將完成。公安局還將同時完成全市實施居住證制度動員大會的籌備工作。
與此相應,市勞動保障局將完成勞動就業登記資訊系統、社保資訊系統的升級改造,實現與居住證資訊系統直連和數據交換;該局還將研究制定個體工商戶資訊採集的辦法和措施,做好個體工商戶從業人員登記工作。市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綜管辦則將同步基本完成全市房屋資訊普查、編碼及告知工作,完成相關資訊系統的升級改造以及相關設備招標、採購和安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