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產權亟待改革
近年來,內地房地產市場持續暢旺,當局的宏觀調控措施未見明顯成效,壓抑過熱的住宅樓市,緩和社會「住房難」的尖銳矛盾,已成為當局關注的問題。而在調控及壓抑樓價的過程中,人們正面對的一個尖銳問題是,土地要素怎樣才能真正市場化,房地產的買家怎樣可擺脫高地價而實現置業理想?故土地產權制度如何改革,是社會關注的問題。
土地是經濟發展的要素之一。內地解放初期,曾把土地分給農民(分田到戶);公社化時土地收歸集體;農村實施承包制后又分包農戶。城市土地計劃經濟年代曾無償劃撥,推行市場經濟后改為投標拍賣,但政府能真正控制和主導的土地不多。再加上當局在土地管理上的缺陷,土地流失情况日趨嚴重,企事業單位及機關控制的土地資源為數過多,令地價增添了不明朗因素。故近年中央政府正致力研究土地產權的改革問題,其核心是政府如何掌握足夠的土地資源,如何處置現掌握在農民、城鎮機構單位手中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