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有待改善
現時推行利率期貨的主要障礙,在於期貨和現貨兩個市場的制度設計存在缺陷,這涉及法律的制訂、監督機制的配套、利率產品的結構以及市場參與者的組成等方面的問題。
首先,政府要制訂相應法律和法規,來規範金融期貨市場參與者的行為。
在制度設計上,內地已不斷進步,2006年9月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在上海成立,這為股指期貨、利率期貨等一系列金融期貨的推出提供了架構上的準備。其他諸如一系列的期貨交易法規,如《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期貨公司管理辦法》、《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等,規範了金融期貨交易所、會員和客戶等參與者的行為,為金融期貨的推出提供了制度保證。根據《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交易所實行保證金制度(由中國期貨保證金監督中心監控),設有漲跌停板等價格限制制度,以控制市場异常波動,以及持倉限額制度和大戶持倉報告制度等持倉限制,防止出現操控市場的行為。
其次,一個完善的市場還需要多重監督機制。
內地雖然有法規試圖規範市場行為,但是如果缺乏合理監督,只會淪為一紙空文。在過去,內地對於期貨市場的監管采用的主要是兩級監管機制,即政府宏觀規定及交易所自我管理。當交易所又要管理投資者,又想吸引投資者的時候,就會出現利益冲突,導致管理不嚴。這說明需要在監督機制的設置上強化監管者中立的角色,避免出現利益冲突。反觀國外,通常期貨市場中有三級管理體制,包括政府監督管理、期貨業協會的行業自律管理以及交易所的自我管理。出名的國外期貨業自律機構有美國期貨協會、英國證券期貨局、瑞士期貨和期權協會、韓國期貨業協會等。
隨着中國期貨業協會於2000年12月底成立,內地也有了行業自律組織來規管期貨經紀公司、期貨交易所及期貨從業人員,而且運作模式和職責範圍也基本與國外流行的做法相同。當然,由於成立時間較晚,中國期貨業協會發揮的作用仍然有限;而且該組織在人士任免及其他功能的發揮上很大程度依賴中國證監會,這一點與國外不同。因此,在期貨市場風險控制的第二個層次行業自律方面,內地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
香港中文大學財務學碩士課程主任 蘇偉文
香港中文大學財務學系研究助理 楊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