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中院昨開審販運毒大案 3港人疑涉毒近百公斤
【商報訊】昨日,深圳中院開庭審理一起大型運毒販毒案,三名香港人涉嫌在深圳運輸販賣毒品近100公斤。檢察機關以涉嫌運輸、販賣毒品罪對王某展、張某樹、麥某華三人提出公訴。在法庭上,王某展、張某樹承認運輸毒品罪,但對販賣毒品并不認罪,而麥某華對兩項指控均拒不認罪。
據檢察機關指控,從2007年5月底起,香港人王某展、張某樹與香港人「老友記」(別名,在逃)利用物流公司的運輸渠道,以深圳市羅湖區兩間商品房為存放毒品窩點,進行運輸、販賣毒品活動。雙方商定被告人王某展、張某樹每幫「老友記」在深圳拿一次毒品回存放窩點,可得10000港元報酬,然后根據「老友記」的安排,將拿出存放的毒品給「老友記」指定的人,每出一套(一公斤),可得1000港元報酬。
檢方列舉三宗罪
檢察機關列舉了三宗犯罪事實:2007年7月7日,王某展接到「老友記」的指令,稱有一批麻黃素已從四川省成都市發運到深圳市某貨運營業部,讓王前去提取。王某展安排張某樹前往提貨后,將該批麻黃素用茶葉袋以每份1千克進行包裝,準備用於販賣。事后,被告人王興展、張玉樹各得報酬5000港元。破案后,該批麻黃素被繳獲,經鑒定共重47491克,含麻黃堿成份。
2007年7月12日,「老友記」安排被告人麥某華用電話聯繫王某展,雙方約好在格林豪泰酒店碰頭。雙方見面后,王某展喊來張某樹把酒店房間內的海洛因拿走,存放到出租屋內。其后按照「老友記」的指令,被告人王某展、張某樹將該批海洛因以每份28克進行包裝,并成功銷售了74份共2072克。破案后,該批剩餘海洛因被繳獲,經鑒定共重5615克,含海洛因成份。
2007年7月19日,被告人王某展接到「老友記」的指令稱有50公斤毒品K粉從四川省成都市發運到深圳。7月20日10時許,被告人王某展安排張某樹前往提取三箱毒品K粉。
當天該批毒品即被繳獲,經鑒定共重50013克,含氯氨酮成份。
嫌犯當庭推脫罪嫌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王某展、張某樹、麥某華無視國家法律,運輸并販賣毒品,數量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應當以運輸、販賣毒品罪追究刑事責任。
昨天在法庭上,王某展、張某樹承認運輸毒品,但對販賣毒品并不認罪,而麥某華對兩項指控均拒不認罪。王某展、張某樹在法庭上都表示只是負責收貨和出貨,具體對如何交易并不清楚。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