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基於社會發展的實際需要,協會則以環境保育為訴求,最終對簿公堂,兩者皆有良好動機,卻使基建與保護海港二者陷入對立膠着,實非市民所願見。究及事件根本,仍是源於本港土地資源的匱乏,就連興建一條沿海繞道,亦須以臨時填海配合。
有幸的是,香港相對新加坡、摩納哥這些缺地地區,其最大的優勢,就是擁有內地這塊寶貴的腹地。香港要想突破土地限制,謀求長遠發展,無謂再在維港兩岸苦作籌謀,而可放眼接壤神州的遼闊土地。而加快與一河之隔的深圳特區發展融合,當為本港突破土地資源限制的第一步。日前,行政會議召集人梁振英便建議將深港邊境禁區改建為由港方管理,容許內地居民免簽注出入的「新經濟發展區」。不只是梁振英,環顧社會各界,為了促進港深融合而積極獻言者,亦大有人在。這些建議,皆值得本港政府與社會探討實行。從這個角度看,填海爭訟的最大意義,亦正在於警醒香港社會本土用地的匱乏,與港深融合的迫切需要。
回到繞道填海的爭訟,其實也不是一個無法解開的死結。保護海港協會在聞判后便稱,協會其實支持興建繞道。作為跟進,政府亦可考慮在法庭判決的限制內盡量縮減填海範圍,然后多多諮詢公眾,找出一個法院及廣大市民都可接受的變通方案。我們相信,一條接通港島東西的通途,終可便利全港市民。
商報評論員林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