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綜合報道】美國最高法院在當地時間18日開始審理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禁止個人擁槍是否違憲一案,這是70年來法院首度檢討人民擁有槍枝的權利,判決預計在6月底出爐。由於美國是全球擁槍率最高的國家,法院的判決對美國槍械管制條例將有深遠的影響。
自1939年以來,美國最高法院就未曾對憲法第二修正案的含義作出詮釋。根據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稱:嚴守紀律的民兵對一個自由國家的安全是必要的,因此不應侵犯民眾擁槍帶槍的權利。
此案的焦點在華盛頓,遠至2003年,在華盛頓為聯邦法院辦公樓站崗的安全官赫勒對華府從1976年起實施的禁槍令提出質疑,以「禁槍令違憲」為由,將華盛頓政府告上法庭。
華府堅持嚴控手槍
面對「禁槍令違憲」指控,華盛頓政府官員說,禁槍令是必要的,有了禁令才能減少街頭暴力和謀殺案件。
據悉當年實施的原因是由於這一年美國發生多宗槍擊事件,平均每天有80人被槍殺,而槍擊地點範圍廣泛,當中包括校園、購物中心等。
目前全美僅有華盛頓和芝加哥兩大城市禁槍。不過,據報華府實施的禁槍令是全國最嚴的。如禁止私人擁有手槍、步槍或獵槍必須放在家中,存放處必須上鎖,子彈不得上膛等。
「民兵」一詞具爭議
多年來,赫勒案雖然一直引起廣泛關注,該憲法到底是維護個人擁槍,還是民兵組織內集體擁槍的權利,一直以來都有許多爭議。
與專家學者一樣,普通百姓也對第二修正案有不同解讀。「持槍派」認為,「民兵」指的是個人,而「禁槍派」認為,「民兵」僅適用於政府控制的武裝團體或為之服務的人,像國民警衛隊等,持槍權指的是「集體權力」。
上訴法院去年判華府敗訴
幾經周折,該案亦即4年后,美國一聯邦上訴法院去年3月終判華盛頓的禁槍令違憲,赫勒勝訴。但華盛頓政府不服氣,并將官司打到了最高法院。
美國最高法院周二開審此案,6月底前作出裁決。審案期間,場外有幾十名「持槍派」和「禁槍派」人士示威,反對者持的示威牌上寫道:「槍械殺人。」而支持者則表示,更多的槍械會減少罪案。
美國媒體評論說,該案不僅是近期熱話,甚至會進入為2008年總統選舉和國會選舉競選的辯論。
有分析指,由於最高法院現在的大法官都沒審理過憲法第二修正案的案子,他們的立場無法判斷,所以對裁決結果預測只能是「純屬猜測」。即使最高法庭裁定私人擁有手槍的權利,司法機構依然要裁定華盛頓的禁槍法律是否應該維持,而且如何去評估其他禁槍法律。
美持槍量全球第一
據瑞士國際關系學院的調查顯示,在世界各國擁有的8.75億支槍中,美國家庭占據了2.7億支,高居榜首。全球每年生產800萬支新槍,其中有大約450萬支被美國人買走。受美國高持槍率的影響,全世界平均每7個人就擁有一支槍。